各位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部署,结合防控疫情需要,现将2021年夏季研究生研究生论文盲评、(预)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位评定工作安排
1. 2021年内夏季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时间再6月下旬。
2. 拟定于8月底增开一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受疫情影响未能在6月申请学位评定的研究生可在8月申请。
3.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对学位评定工作主要环节时间线做如下安排:
学院主要环节 |
6月20日左右学位评定 |
8月20日左右学位评定 |
论文盲评内审(博士) |
第一批:3月10日前 第二批:4月6日前 |
6月1日前 |
论文复制比检测 |
博士第一批3月22日前 博士第二批4月12日前 硕士3月25日前 |
6月7日前 |
论文盲评送审 |
博士第一批3月26日前 博士第二批4月16日前 硕士4月1日前 |
6月10日前 |
预答辩(博士) |
5月1日前 |
7月10日前 |
论文答辩 |
6月10日前 |
8月15日前 |
学院分会审议 |
6月15日前 |
8月20日前 |
二、学位论文评阅
1. 盲评资格审查。申请盲评的研究生必须修完规定学分、完成各培养环节、发表指定要求的文章、缴清各项费用,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盲评审核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方可提出盲评申请。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需要提交开题报告书和中期检查记载表等有关学位学籍纸质版材料。
2. 博士研究生可以以个人提交盲评学位论文及送审材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议以班级为单位、4月1日前提交学位论文送审材料至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由学院进行形式审查,盲评工作具体要求会另行通知。
3. 学院2021年夏季学位论文盲评对象:
校盲评名单:全体博士研究生、被学校抽中的硕士研究生。
院盲评名单:全体博士研究生、被学校抽中的硕士研究生和申请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2018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19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
为确保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博士论文答辩按照学院原有相关办法实施,坚持两轮内审、两轮答辩。预答辩和答辩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根据经[2019]10号文件,对博士论文答辩管理做如下要求:
1.博士生论文在送外审之前,先由学院专家组进行内部盲审。博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按照内部盲审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签字确认后,方可送外盲审。如内部盲审意见为“须做较大幅度的修改方可送外审”,则推迟至少半年方可提交论文,并按程序重新组织内外部盲评。
2.答辩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应推迟至少半年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3.外审盲评综合评定结果为 B 或有单项评定为 C 或 D 的博士论文,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着重考察针对外审专家提出修改意见的回应情况。
4.答辩通过的博士论文,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之前,再增加一次院内盲审。由学位委员委员对通过答辩的博士论文进行匿名审阅并形成书面审阅意见,该意见作为学院学位委员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原则上每篇博士学位论文应有不少于 2 名委员进行审阅。
三、相关说明
1.学位论文相关环节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申请审核。
2.相关申请审核材料全部需要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
3.博士学位论文和硕士学位论文提交盲评方式均为登录研究生一体化管理系统,点击左边菜单栏“论文盲评”提交相关盲评材料。
4.申请夏季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须遵照学校校研务【2020】30号和校研务【2021】5号相关规定执行,原则上以线下答辩方式进行。线上审核备案相关资料下载查看研究生院官网首页左下 “业务流程—学位授予”。
5.盲评结果认定,严格按照《研究生手册》执行。
6.每名研究生(预)答辩前只可进行1次复制比检测。所有研究生检测总比例和各章节比例都必须低于5%。检测不合格者不能申请此次答辩。检测结果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反馈。
7.所有毕业研究生论文答辩时间及答辩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8.申请论文涉密的研究生,请于5月1日前提交《涉密申请表》(纸质版两份)及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
以上未明事项,请咨询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
李 晶(18986120040)
研究生培养相关新文件.zip
申请学位相关用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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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